咨询热线:13376880622

刑事辩护

宗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成功取保

  因本案尚未结案,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联系我。本案宗某某于2024年10月29日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取保候审出来的。

  委托李律师的日期是2024年10月30日,是刑拘后的次日,家属很机智、很敏锐,当事人一抓进去,家属第一时间能知晓的,是不容易的,很多等家属知道都好几天过去了,再从老家来我们余姚兜兜转转又是几天。当时涉案人员众多,从官方口头了解到的消息还是与涉黑涉恶有关的。

  李律师认为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界入的时间越早越好,就像人生病了,要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如果病情时间拖得长了,病情会恶化,会有不同程度的并发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浙江合创(余姚)律师事务所

  李莎莎  律师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电话:13376880622

本站关键词:余姚刑事律师,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本站技术支持微信:13599528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