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抱歉,各位朋友,2024年是一个特别忙碌的一年,一直断更。今天晚上不吃,也想把这个案子分享给各位朋友,供借鉴。
案件接待情况:2024年11月初(具体几号不写明了,因为案子还没有结案)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环境污染。也是非常有缘分,刑拘当天家属:大哥、大嫂、父亲等家属找到我了,满满当当地坐在我办公室。听家属大致了解了一些糊涂的、大概的意思。我想呢,这案子确实构得上刑事犯罪门槛了,但不清楚会不会达到情节严重(三年至七年期间的刑期)。尽快尽早地安排看守所律师会见,这一会见,就知道这个事情就是我所担心的,就是属于《刑法》第338条所规定情节严重的,且本案证据基本固定,地方环境保护所在刑拘之前,就找过当事人谈话,作了询问笔录,作了土壤检测鉴定报告,作了土壤清理修复等等,(具体案情需私信咨询)
好在本案家属积极配合本辩护律师的工作,成功在37天黄金期取何成功,检察院不逮捕,公安执行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及家属来本所送上鲜花、水果与锦旗以表示感谢,拍照留念。
本律师充分肯定本案家属,十分相信本律师,因为是外来人员,一心一意就相信律师。不像本地人“路数很多的、想法很多的、变化多端 :1.今天请了律师,过几天说是不要律师了,说效果也没有的,人还是关在里面,说是朋友保证能取保的,朋友说了“人出来,再给钱。”你这里付了律师费能不能保出来也不知道,也不给我保证“一定能取保的”,再过几天,看守所里电话打出来当事人要求律师会见,还是要请李律师当辩护律师的”;这种翻来复去的,变来变去的很多,“今天请了李律师,过十多天,朋友说另外一个律师好,再换个律师,把我解除了,过个半个月,又跑回来说,还是李律师好”这种情况2024年年底的时候碰到三个案子,尴尬之极,不过,我都理解家属的这些“反复的行为”。其实我执业过程中,经常听到家属说被“朋友”骗去大额资金,现金捧过去的,一开始满口保证、承诺,说是7天内放人,7天过去了,说是14天放人。后面电话不接,人也消失了。又不敢报警处理。哑巴吃黄莲有口说不出。李律师在这里提醒家属避免“二次受伤害”,避免“人财两空”,防止法律风险。
浙江合创(余姚)律师事务所
李莎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