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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

公诉案件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吗

  公诉案子撤诉后能够再次申述吗

  公诉案子,亦即刑事公诉案子,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法令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申述讼的案子。

  法令咨询:公诉案子撤诉后能够再次申述吗?

  律师回答:要看你的案子过了有用申述期没有

  相关法令知识: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移交检查的案子,以及关于自行侦办终结的案子,以为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已涉嫌构成违法,依法应当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后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这是法令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力,一般称为“公权”。

  提起公诉是侦办和审判之间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

  公安机关侦办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办终结的,以为需求提起公诉或作不申述处理的案子应当一概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检查申述部分检查决议。

  经过对案子的全面检查,不只能够有用地实施侦办监督,并且只要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已涉嫌构成违法,依法应当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为人民法院顺畅审判打下了牢靠的根底,既能精确、及时地冲击和赏罚违法,又可避免把无罪的人和依法不该追查刑事责任的人交给审判。

  所以,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和提起公诉作业,是表现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实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确保精确有用地履行法令的刑事诉讼准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也是运用国家专政机关的力气追诉违法,保护人民,顺畅完成刑事诉讼使命的一个重要环节,关于正确处理案子,保护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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